Sin Chew Daily - Sarawak Edition (Sibu)
掃毒行動中落網 6人若罪成絞刑
(美里28日訊)砂州毒品罪案調查組警隊日前空降美里展開兩項突擊行動,逮捕8個華裔男女並搜出大量毒品,其中兩人今日在扣留期屆滿後獲釋,另6人被控,一旦罪成將面臨絞刑。6個被控的被告,其中3人是三角關係,即一對陳姓夫婦,及陳姓被告的黃姓同居女友,3人住在同一住宅區。當中19歲陳姓女被告將在4天后,即5月2日產下第3胎。不過,因案件尚待化驗報告的出爐,控方只唸出6個被告面對的臨時控狀,由推事擇定5月31日過堂。6個被告不得保外。
■1女嫌將分娩
承審推事朱萊妮聆聽代表律師沙益拉吉斯要求,考量陳姓女被告即將分娩,諭准她暫時收押在美里醫院待產,一旦出院再轉送美里監獄,直到下月31日與其他被告一同過堂。
陳姓女被告坐在被告欄聆聽控狀時,不時默默拭淚。
至于其陳姓丈夫( 29歲)面對3項與人合伙藏毒的臨時死刑罪狀。其中一項指他與妻子於4月22日午夜12時零5分,在將相花園的住家擁有440克大麻,抵觸39B條文。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。
他和另一個黃姓女友(25歲)面對4項控狀,包括於4月22日午夜12時30分,在將相花園另一間租住的民宅睡房內販賣重約53克冰毒,抵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39B條文,並可在39B(2)條文下受懲罰。罪成者同樣須判絞刑。
第2項控狀指兩人在同一時間和地點收藏重約9克的愛他死藥丸,抵觸同樣法令12(2)條文及可在39A (1)條文下受懲罰。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至少2年但不超過5年,可被鞭笞至少3下但不超過9下。
第3項控狀指兩個男女被告收藏重約10克愛他死藥粉,抵觸12(2)條文及可在39A(1)條文下受罰。罪成可被判坐牢至少2年至5年,可鞭笞3至9下。
第4控狀指兩人收藏重約17克大麻,抵觸同樣法令6條文。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2萬令吉,坐牢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。
另外,陳姓被告、黃姓女被告也與另外兩名同住友人,即來自古晉的賴姓被告(34歲)和41歲中國籍柳姓女子,面對另一項死刑的臨時控狀,即於4月22日午夜12時30分,在將相花園民宅販賣3.01公斤的K他命,抵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39B條文,並可在39B (2)條文下受懲罰。
至于鍾姓被告(24歲)則分別被控販賣及擁有安非他命的罪名,當中販賣78.4克安非他命的罪名足以讓他被判死刑。
(美里28日訊)馬來裔青年因涉及吸毒及私藏報失的重型摩托,今日被判坐牢7個月兼罰款2000令吉。
被告莫哈末法爾金佐尼(29歲)為藍卑爾居民。
他今午被控於去年9月的某個晚上8時,在海洋公園一住宅私藏屬於法蘭魯特波海曼報失的重型摩托,抵觸刑事法典414條文。
該項條文下一旦罪成,至少須坐牢6個月或不超出7年及可被罰款。
被告也被控於去
年11月4日上午11時50分,在美里警察總部毒品罪案調查局被驗出曾服食甲基安非他命,抵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15(1) (a)條文,並可在同一條文下被處罰。
該項條文最高刑罰不可超出5000令吉或坐牢不超出兩年,同時在服刑后必須受到警官監督至少2年或不超出3年。
被告對控狀直認不諱,並求情要求輕判,其兩個孩子目前跟隨父母在柏戈奴居 住,妻子與另一個孩子到吉隆坡居住。
承審推事朱萊妮聆聽后判其私藏賊贓罪名成立,必須坐牢7個月,刑期由本月25日落網日計起;至於吸毒罪名成立,須罰款2000令吉或以坐牢3個月取代罰款。
被告也在刑滿后必須受到警方監視為期兩年。
■恐嚇罪成 青年罰款
另一方面,一名華裔青年今午承認於今年3月23日上午8時30分,在柏邁再也一家咖啡店恐嚇楊姓男子,抵觸刑事法典506條文。
控方在被告認罪后呈上原告報案書,以及拍攝的現場照片。
被告向推事求情稱育有兒女,目前任職市場執行員,之前曾付法庭2500令吉的保釋金。
朱萊妮接納其認罪,並判刑事恐嚇罪成,必須罰款3500令吉或以坐牢3個月取代罰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