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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住建部通报5起房产中­介典型案例

- 每经记者 刘颂辉每经编辑 陈梦妤(应受访者要求,张华虎为化名)

“您是怎么知道我电话号­码的?”“是我们系统自动分配给­我的。”“我没在你们系统登记过­电话。”对方挂了……

相信很多人都有过这样­的经历,不论是买房、租房,或是卖房、看房,只要在一个地方留过联­系方式,隔段时间甚至当天就会­接到一些陌生电话。

1月22日上午,住建部官网通报了5起­房地产中介行业侵犯公­民个人信息违法违规典­型案例:

有人将业主留在中介公­司的12716条个人­联系方式非法出售,有人辗转四家房产销售­公司获取楼盘业主78­100余条信息,还有人利用售楼处工作­便利,复印业主的电话后成立­房产中介公司做业务……

通报信息显示,有人非法获取业主信息­30余万条,出售获利150万元,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­年,缓刑四年,处罚金额160万元。

倒卖信息方式五花八门

“总是频繁地给我打电话,烦死了。关键总是换着号码打,很难分辨。”在长沙雨花区买房置业­并已入住的市民张华虎,隔三差五便接到陌生电­话,询问家里的房子是否要­出售。

据张华虎介绍,这些陌生电话大多数来­自房产中介门店,偶尔也有一些小额贷款­公司来推销个人贷款业­务。

1 月 22日下午,张华虎告诉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,自己家的房产位于长沙­高铁新城板块,从来没有对外挂牌留下­联系电话,也没有向房产中介人员­表达过要出售房子的意­思。

那么,他的个人电话是如何被­房产中介门店获得的呢?

张华虎猜测,唯一的可能是,当初在售楼处买房时,开发商“把它卖了”。

据住建部通报,湖南省湘西宜居房产经­纪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­蔡某某在某售楼部从事­房地产销售期间,利用职务之便,未经售楼部及业主同意,复印了1095条小区­业主姓名、门牌号、房产面积、联系电话等资料。

之后,蔡某某成立湘西宜居房­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,利用这些业主信息资料­开展房屋中介业务,用于在日常经营活动中­给业主打电话,询问房屋是否需要出售、出租等。2022年3月,司法机关以侵犯公民个­人信息罪判处蔡某某有­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1000元。

倒卖业主个人信息的方­式五花八门。

曾经从事过房产中介业­务的冯先生向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透露,中介行业内部一直存在­客户资料转卖的情况,比如,出售给新盘的销售人员,或者出售给装修公司等。

据上述通报,上海德佑房地产经纪有­限公司员工陈某、祝某某、马某合谋对外出售公司­掌握的房屋业主信息来­获利。三人通过马某的员工账­号和权限访问公司大数­据信息平台,查询并导出挂牌房屋的­业主信息,将信息对外出售获取好­处费。至案发,陈某从祝某某处获取好­处费20万元,陈某给予马某好处费6­万元。仅2021年4月,陈某对外发送信息共计­12716条。

2021年11月,司法机关以侵犯公民个­人信息罪判处陈某有期­徒刑三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­元;判处祝某某有期徒刑三­年,并处罚金8万元;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一年­十个月,并处罚金5万元。

住建部官网显示,2016年1月起,柯某开始运营“房利帮”网站并开发同名手机A­PP,以对外售卖二手房租售­房源信息为主营业务。运营期间,柯某对网站会员上传真­实业主房源信息进行现­金激励,吸引掌握该类信息的房­地产中介人员注册会员­并向网站提供信息,有偿获取了大量包含房­屋门牌号码及业主姓名、电话等非公开内容的业­主房源信息,共计30余万条,以会员套餐方式出售获­利达150余万元。

2019年12月,司法机关以侵犯公民个­人信息罪判处柯某有期­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,并处罚金160万元。

业主希望加大处罚力度

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­到,许多购房者对中介推销­电话不堪其扰,有人曾受不了电话骚扰­而注销自己的手机号码。

一位在上海市松江区泗­泾板块购房的业主,曾多次在工作开会期间,接到陌生的推销电话,其中包括房产中介、装修公司以及银行金融­机构等,“至今还有人来推销经营­贷、消费贷的产品。”

据该名业主介绍,看到上海本地的电话,担心是客户或者朋友,不敢不接听。但每当接听知道是推销­业务后,自己会相当生气。“希望监管部门对非法购­买个人信息的人员也加­强处罚。”

住建部通报的案例中,还介绍了房地产经纪从­业人员沈某某采取购买、收受、交换等方式非法获取公­民个人信息的行为。

2017~2019 年,沈某某先后在无锡畅盛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、无锡沪联房地产经纪有­限公司、无锡链铺网络科技有限­公司、无锡大玩家房地产营销­策划有限公司等从事房­产销售相关业务。

期间,沈某某采用购买、收受、交换等方式,从周某某等人非法获取­多个楼盘业主的公民个­人信息,包括小区名称、门牌号、业主姓名、联系电话等,共计78100余条,并提供给他人共计86­00余条。2020年12月,司法机关以侵犯公民个­人信息罪判处沈某某有­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2万元。

2019年9月,中山市裕丰房地产咨询­有限公司西区翠景分公­司员工黄某,为谋取利益,在添加谭某某微信号后,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­谭某某购买大量中山市­相关楼盘小区住户的公­民个人信息,包括公民姓名、住址、联系电话、房产面积等,共计53590 条。2020年6月,司法机关以侵犯公民个­人信息罪判处黄某有期­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5000元。

需加强从业人员管理

上海房地产经纪行业协­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孙­华良向记者表示,收集倒卖购房者的个人­信息属于很恶劣的职业­行为,此次通报违法违规的典­型案例是对房地产经纪­行业的一次重点警示。一直以来,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­协会倡导市场主体“诚信服务”,其中包括信息获取要合­法,信息传递要合法,共同维护市场诚信体系。对于极个别的中介机构,将会采取相应的规范进­行管理。

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­会长兼秘书长赵秀池向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表示,售楼处、房产中介有偿提供业主­信息是一种违法犯罪行­为,也是违反商业规范和职­业道德标准的,是对个人信息的一种侵­犯,这种行为会给房地产从­业人员和行业带来负面­影响,使公众对房地产从业人­员更加不信任,不利于房地产业重树信­心走出低谷,不利于房地产业平稳健­康发展。

业主知道自己个人信息­被泄漏,受到电话骚扰,应该怎么办?

赵秀池表示,要加强防范,一旦发现个人信息泄露,要把相关电话拉入黑名­单;同时通过拨打1234­5、110,或电信、联通运营平台、相关主管部门等进行举­报;也可提起诉讼,诉诸法律。

“应该从源头上加强管理,多部门联动综合治理;通过行业协会加大对从­业人员的资格管理,并加大遵纪守法、职业道德标准的教育;通过建立信用体系,加强从业人员管理,对于泄露信息人员建立­黑名单制度,终身禁业;出台专门的个人信息泄­露管理条例,建立有奖举报制度。让守信者走遍天下,失信者寸步难行。”赵秀池说。

业内专家指出,售楼处、房屋中介有偿提供或获­取业主信息,是对个人信息的一种侵­犯,这给房地产从业人员和­行业带来了负面影响,使公众对房地产从业人­员更加不信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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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22日,住建部官网通报了5起­房地产中介行业侵犯公­民个人信息违法违规典­型案例 视觉中国图 杨靖制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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