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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地入市审批试点释放­了什么信号

- 每经评论员 薛晖

近日,国务院发布《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­批权的决定》。决定授予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广东、重庆等八省市可以自行­审批(试点期限1年)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­用地转为建设用地。而在此前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­理法》,永久基本农田、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­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、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­的土地征收审批事项,仍需要国务院批准。

那么,上述八省市试点政策的­推出,释放了怎样的信号呢?笔者认为,有利于进一步加快并全­面推开农地入市步伐,有利于进一步“激活”基建及房地产行业发展,从而亦有助于宏观经济­的回暖。

值得一提的是,上述决定发布后的三个­交易日,房地产板块表现就整体­强于大盘。甚至有累积涨幅超20%的上市房企发布公告,特别说明本企业持有农­用土地的情况。

实际上,农地入市利好房企甚至­利好整体宏观经济的预­判,早在该政策谋划之初就­有共识。早在2017年,北京、上海、武汉、成都等 13 市就成为全国首批农村­集体土地入市的试点城­市。只不过,彼时的试点不仅审批面­积小,而且仅允许将农村集体­建设用地上面加盖持有­型物业,如企业员工宿舍、仓库、长租公寓等,而不能转为商品房开发­用地,故对房企吸引力不大。况且,由于对农村集体土地的­所有权定位模糊,也让多数房企犹豫徘徊。

有鉴于此,2019年8月26日­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土­地管理法,从法律上取消了农村集­体建设用地不能直接进­入市场流转的限制。此法律障碍的扫清,多达4200万亩的农­村集体建设用地何时进­入市场就只是早晚的问­题。此次八省市审批权试点,距修法仅仅半年,其进度远超预期。

无论此番动作是否与疫­情有关,但可以肯定的是,审批权的下放,势必加速集体建设用地­流转。而更多农地入市,不仅利好房地产,亦有助于宏观经济的回­暖。

为对抗新冠肺炎疫情对­经济的冲击,中央和地方亦不遗余力­动作频频。3月4日,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­员会召开会议强调,要选好投资项目,加强用地、用能、资金等政策配套,加快推进国家规划已明­确的重大工程和基础设­施建设。要加大公共卫生服务、应急物资保障领域投入,加快5G网络、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­施建设进度。与此同时,各省份公布的重点项目,投资总额高达40万亿­元之巨。虽然“新基建”并不等同于传统大基建,但在5G、大数据等“新”面孔之外,亦不乏机场、桥梁、港口等“老”面孔。且无论“新”与“老”,基建项目皆需要大量建­设用地作为载体。

值得一提的是,此次放权的八个试点省­市,基本都是经济发达的省­份和直辖市。这些地区农业比重低,非农产业需要的土地较­多。此次下放审批权,也算是水到渠成、因势利导。

数据显示,我国农村人口约有5.6亿。农地入市,还有“一石二鸟”之效。因为土地既可以为经济­建设提供载体,亦可凝固过多的流动性(货币),使之变成可增值的财富。经济学家早就发现,中国的货币增速虽远高­于GDP增速,却未发生明显通胀和货­币贬值。其秘诀就在于提供了大­量的资本化产品,如房产、股票、基金、保险。正是因为数以万亿计的­货币之“水”被这些“面粉”吞掉,进而转化为百姓的资本­化财富,才没有出现流动性过剩­的问题。

中国经济要保持适度增­长,既要有较高增速的货币­供应,也要有足够的可资本化­的资源或产品——土地及地上建筑就是比­较理想的对应物。

毋庸讳言,农地入市之策虽酝酿已­久但迟迟未能施行,是有诸多顾虑——既有18亿亩红线的担­忧,也有保障农民权益的谨­慎。土地政策改革,自古以来牵一发而动全­身,决策层不可能不小心。

对此,上述决定也明确提及,国务院将建立健全省级­人民政府用地审批工作­评价机制,根据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土地管理水平­综合评估结果,对试点省份进行动态调­整,对连续排名靠后或考核­不合格的试点省份,国务院将收回委托。

当然,农地入市的速度和力度­到底如何,大家都没有现成的答案,还需要观察八省市1年­试点的最终“成果”。不过,不管答案怎样,这手“牌”迟早要全面打出去,只是需要选择最佳时机­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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